(二)專利實施獎勵。對重視專利申請、專利技術實施,專利技術產業(yè)化已產生良好經濟效益,且專利產品年銷售額達到較大規(guī)模的企業(yè),給予一次性獎勵: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及以上的獎勵10萬元;年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的獎勵5萬元;年銷售額達到500萬元的獎勵3萬元。專利產品年銷售額的計算方法為:自專利授權后三年內(包括授權當年)任取一年銷售額,其中發(fā)明專利的銷售額可以取自申請日至授權日期間任一年度;對整臺(套)機械、設備中部分關鍵技術申請專利的以及產品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,按申請專利部分折價計算,折價比例由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核定。
(三)專利示范(試點)企業(yè)獎勵。對新認定為紹興市專利示范企業(yè)的,一次性獎勵2萬元;對新認定為浙江省級專利示范企業(yè)的,一次性獎勵5萬元;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利試點(示范)單位的,一次性獎勵10萬元。